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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均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时间为准, 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均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发布。
9.其他10.1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管理科
10.2 监督电话:0516-****2705
10.3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睢****镇 地 址:**市锦绣大厦13层
联 系 人:王晓亮 联 系 人:魏烨红
电 话:152****8082 电 话:139****3500
2021年 11 月 10 日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印象**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印象岚****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备【2021】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印象**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社区。
2.1.2建设规模:**建筑物面积约:35640㎡。
2.1.3合同估算价:约9867.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 51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印象**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概预算编制)、设备采购(含电梯)、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包含道路、给排水、消防、室外管网、景观绿化、路灯照明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 [网址 http://www.****.cn] “****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1315、0516-****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9981、 0516-****0966);
(3)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投标申请人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均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时间为准, 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均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发布。
9.其他10.1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管理科
10.2 监督电话:0516-****2705
10.3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睢****镇 地 址:**市锦绣大厦13层
联 系 人:王晓亮 联 系 人:魏烨红
电 话:152****8082 电 话:139****3500
2021年 11 月 10 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