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点及车间(班组)生活用水过滤服务购置
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已由段领导班子按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批准,项目业主为 ****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因首次公告流标,故再次公告,若本轮公告后,公开招标流标或不满足开标条件,本项目将转为其他方式采购。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文件发售
1.1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下同)。
1.2发售地点:国铁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进入国铁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相关页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1.4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报名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国铁平台电子采购系统数据为准;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探,请投标人自行组织。
2.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3. 投标文件递交
3.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11月25日上午0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材料科开标室(地址:**市**区川龙大道1161号****材料科三楼评标室)当面交给招标人。
3.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9时00分。
3.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
4.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9时00分。
4.2开标地点:****材料科开标室(地址:**市**区川龙大道1161号****材料科三楼评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非法人且无授权不得参与开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上发布。
五、其他说明
5.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元。
5.3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请在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在开标地取回,逾期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川龙大道1161号
联 系 人:余工
地 址:**市**区川龙大道1161号
电 话:027-****1447
电子邮箱:****@163.com
****
2021年11月10日
公告附表:
包件明细表 | ||||||
项目名称 | ****外点及车间(班组)生活用水过滤服务购置 | |||||
项目编号 | **** | |||||
序号 | 包件编号 | 包件名称 | 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证明。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人****公司、****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或者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19年及2020年)服务的经营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 **机务段各外点及车间班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