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人民币20000元)。开标前必须获得招标人财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如:**县城区停车场项目(K21地块)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脚手架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账户。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略),账号:310015601000500035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路支行,联系人:周薇,电话:15000831715,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严禁以个人名义缴纳,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果投标单位是一冶的债权单位,可以找财务办理相关手续抵扣投标保证金。 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保留追究因投(略)。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否决其投标。 (3)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定分包合同,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因中标人原因在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前无法取得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分包合同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暂不予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