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屯溪路433号(原检察大厦)第二层房产出租 | ||
项目法人: | **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省**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中心房产出租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监督部门: | **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无 |
交易平台: | **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11-08 09:47:48.0 |
AH2021DF(略) | 监测编号AH2021DF(略) | |
**市屯溪路433号(原检察大厦)第二层房产出租 | 出租底价(万元)(略) | |
202(略) | 挂牌截止日期2021-11-30 | |
1、拟出租标的为:**市屯溪路433号(原检察大厦)第二层房产出租。 2、出租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实际成交价前3个月月租金之和,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标的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4、出租标的无免租金装潢期,租期为3年。 5、出租标的处于租赁状态。 6、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分割。 7、现场勘察人:王主任,联系电话:(略)。 |
**市屯溪路(略)(原检察大厦)第二层 | 出租面积(平方米)约497.09 | ||
出租期限(年) | 3 | ||
配套设施 | |||
租金支付方式 |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是 | |||
至 止 | |||
参考租金(元) | |||
租金评估值(元) |
2021-11-11 |
20 个自然日 |
否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 |
是(放弃(略)) |
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略),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略),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略),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仅用于经营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略)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略)。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略),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略)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略)。 8、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0、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租赁登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公告截止日为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申请文件(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租赁申请文件;(3)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原件;(4)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的剩余款项在**省产权交易中心接收到出租方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非原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完成现场申请租赁登记后的意向承租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略)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使用手册》。 1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方在资格确(略),参与网络动态报价。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具体报价方式详见《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12、如标的原承租方参与本次公开招租,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原承租方在网络动态报价中的加价幅度可为零。标的原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向**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如原承租(略),其向**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将全额转为清场保证金,由**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其返还房屋后,由出租方与其结算。 |
动态报价 T A10006 |
多次报价 |
是 |
1、凡依法(略)(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否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
登记就交纳 |
挂牌截止日17:(略) |
银行转账 |
收款单位:**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省分行营业部 |
**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中心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略)MB1H(略) |
池经理 |
(略) |
**省**市包河区徽州大道6699号滨湖时代广场G1幢1层**省产权交易中心业务服务大厅 |
查看附件信息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略),并对其披露(略)。**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略)
2、**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略)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略)(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略),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