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的委托,****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谈判
2.2项目编号:****
2.3实施地点:****交易中心
2.4采购范围:****交易中心室内装修面积约1180平方米,****办公室装饰装修、空调工程及消防工程。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2年,质保期间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半年内任意三月的社保证明。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装修工程业绩。
注意:是否容许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重复计算,需说明。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n/cr/list)查询。
3.3.5企****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1 本项目通过**招采网(http://www.****.com/)进行电子化谈判采购。
4.2 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招采网www.****.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4.3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网(**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审开始后,****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响应人基本帐户电汇(请将标书费对公转账至此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qq.com/备注项目名称)
付款形式:响应人基本帐户电汇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市行政支行
银行账号:160********013160
4.5 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采网,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地 址:**市农业路投资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1-****5075
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10
联系人:张品 何东宛
联系电话:0371-****8001
监督单位(部门):****综合管理部
地址:**市农业路投资大厦A座4楼
联系电话:0371-****8897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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