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电梯购销合同”-“八、违约责任”-“15、卖方应无条件按技术规格书开发数字平台所需的建设要求,若卖方不按要求提供的,则按100万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罚款从支付(略)。”修改为“15、卖方应无条件按技术规格书开放数字平台所需的建设要求,若卖方不按要求提供的,则按100万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罚款从支付款项中扣除。”。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电梯安装合同”-“八、违约责任”-(略),罚款从支(略)。”修改为“12、乙方应无条件按技术规格书开放数字平台所需的建设要求,若乙方不(略),则按10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罚款从支付款项中扣除。”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5条款修改为:“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电梯的品牌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承诺并明确本项目电梯安装维保由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负责实施。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电梯制造商公章(非电子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扫描后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格式自拟。”。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条款号2.2.1、2.2.2、2.2.3、2.2.4(1)、2.2.4(2)及2.2.4(3)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本(略),“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其余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加分条款汇总表》是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加分项的汇总,数据不符之处,统一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如有答疑以最后(略))。 六、本项目附件展览中心扶梯技术要求2.6中的相关条款说明如下: 1、外包板的加(略) 2、扶梯构造做法详见附图,其他展厅同1展厅。附图已随本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略)担。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5更改为:**新会展中心-展览中心项目电梯(标段二)采购及安装包括124 台自动扶梯(最大提升高度8.1m)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关于招标范(略)。 八、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略):**** 年 11月29日13 时 30 分。招标文件中涉(略)。 九、本答疑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