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凯裕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容县杨梅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改革局以容发改审批[20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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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 报建号:无 建设地点:**市**杨梅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7982.03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794.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87.4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3.85米,最大跨度为8.4米,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6层。 合同估算价:1,062.81万元 要求工期:546日历天,定额工期546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对****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建筑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设计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两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3.3.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请于2021年11月15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递交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6日09时3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容****政府****中心(**城南大道 282 号宽华城 6 号二楼)。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容****政府****中心(**城南大道 282 号宽华城 6 号二楼),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容****政府****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285。。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cn:1121/zjthy/。由于**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壮****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公司、**天威诚信****公司办理,客服电话:详见http://ggzy.****.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 |||||||||||||||||||||||||||||||||
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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