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11-16 16:26
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区陶育路78号201房(**省**市**区思成路23号242房(自编))
邮 编:510630
法定代表人:李宝文
授权代表:郭**
联系电话:158****3022
二、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购人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米**草场镇宁水路1号
邮 编:617200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8****9328
三、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省**市**区**北街26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73****2077
四、质疑项目基本信息
质疑项目名称:**省**市********管理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备案号:MCCG(2021)162
五、质疑函受理情况
因****认为**省**市********管理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11月10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1年11月10日依法予以受理,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抄送至****。
六、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LED信息发布屏技术参数排他性、控标性。
质疑事项2:专用监察球机技术参数排他性、控标性。
质疑事项3:指挥球机技术参数排他性、控标性。
质疑事项4:P1.2小间距LED技术参数排他性、控标性。
质疑事项5:拼控解码一体机技术参数排他性、控标性。
质疑事项6:智慧执法办案管控平台技术参数排他性、控标性。
质疑事项7:音视频管理平台技术参数排他性、控标性。
质疑事项8:同步录音录像服务器技术参数排他性、控标性。
七、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1:经核查,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满足该项技术参数,且屏幕在不同光照环境下的可视度与屏幕亮度和反射率两个可变因素有很重要的关系,其中反射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屏幕反光的话,会降低并且影响到人眼看到的锐度和色彩质量,招标文件要求“照度=10Lux/5600K条件下,显示屏屏幕表面光反射率(单位面积反射亮度)<3.0cd/㎡”是保障系统性能功能,保障设备在不同工况都能正常发挥作用的角度下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设置的。本条技术参数是按照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经过深入研究确定对项目有实用意义的指标,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是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中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也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主观臆测,贵方提出本设备仅有一家的产品能满足该技术参数,则请贵方就此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和其他品牌LED信息发布屏不能满足以上功能的说明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也标明“▲”项不满足不构成废标,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也只是对本项相应扣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以及本项部分分值,进而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扣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质疑不成立。
针对质疑事项2:经核查,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满足该项技术参数,且本****管理中心采购,为尽可能保证执法办案的效率与准确性和满足未来较长时间执法办案多样性的需求,所以需要支持不同音频编码格式。本条技术参数是按照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经过深入研究确定对项目有实用意义的指标,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是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中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也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主观臆测,贵方提出本设备仅有一家的产品能满足该技术参数,则请贵方就此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和其他品牌专用监察球机不能满足以上功能的说明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也标明“▲”项不满足不构成废标,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也只是对本项相应扣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以及本项部分分值,进而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扣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质疑不成立。
针对质疑事项3:经核查,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满足该项技术参数,且本****管理中心采购,为尽可能保证执法办案的效率与准确性和满足未来较长时间执法办案多样性的需求,所以需要支持不同音频编码格式。本条技术参数是按照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经过深入研究确定对项目有实用意义的指标,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是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中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也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主观臆测,贵方提出本设备仅有一家的产品能满足该技术参数,则请贵方就此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和其他品牌指挥球机不能满足以上功能的说明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也标明“▲”项不满足不构成废标,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也只是对本项相应扣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以及本项部分分值,进而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扣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质疑不成立。
针对质疑事项4:经核查,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满足该项技术参数,且为了保证产品使用稳定性,LED显示屏需要具备动态扫描的方式驱动电路板保护电路,而具备去消隐功能,可防止因单颗LED反向漏电流异常引起的串亮现象,满足去消隐、无残影,两条参数均具有实质性意义。可见光透射比指是指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可见光光通量之比,该指标的数值越高,说明显示屏的透光性能越好,能更好提升显示屏的亮度及对比度。本参数是按照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经过深入研究确定的对项目有实用意义的指标,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是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中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也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主观臆测,贵方提出本设备仅有一家的产品能满足该技术参数,则请贵方就此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和其他品牌P1.2小间距LED不能满足以上功能的说明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也标明“▲”项不满足不构成废标,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也只是对本项相应扣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以及本项部分分值,进而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扣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是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对商品进行检验,且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都是平等对待,****公司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的情况,要求投标人针对个别技术参数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响应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是为了防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质疑不成立。
针对质疑事项5:经核查,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满足该项技术参数,且透明度调节有利于提升操作便捷性,因人眼视网膜只能接受一定能量范围的光线,该条参数的设置是为了保证在不同光照环境条件下人眼能够看清显示窗口所显示的信息,符合实际需求,是保障系统性能功能,保障设备在不同工况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角度下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设置的。本条技术参数是按照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经过深入研究确定对项目有实用意义的指标,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是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中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也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主观臆测,贵方提出本设备仅有一家的产品能满足该技术参数,则请贵方就此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和其他品牌拼控解码一体机不能满足以上功能的说明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也标明“▲”项不满足不构成废标,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也只是对本项相应扣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以及本项部分分值,进而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扣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是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对商品进行检验,且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都是平等对待,****公司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的情况,要求投标人针对个别技术参数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响应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是为了防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质疑不成立。
针对质疑事项6:经核查,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满足该项技术参数,且本设备所有技术参数均为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环境等多项因素提出的需求。本条技术参数是按照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经过深入研究确定的对项目有实用意义的指标,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是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中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也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主观臆测,贵方提出本设备仅有一家的产品能满足该技术参数,则请贵方就此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和其他品牌智慧执法办案管控平台不能满足以上功能的说明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也标明“▲”项不满足不构成废标,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也只是对本项相应扣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以及本项部分分值,进而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扣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招标文件******部授权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不为某一特定单位,且**部授权单位的权****公司都是平等对待,****公司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的情况,要求投标人针对个别技术参数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响应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是为了防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质疑不成立。
针对质疑事项7:经核查,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满足该项技术参数,且本设备所有技术参数均为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环境等多项因素提出的需求。本条技术参数是按照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经过深入研究确定的对项目有实用意义的指标,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是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中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也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主观臆测,贵方提出本设备仅有一家的产品能满足该技术参数,则请贵方就此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和其他品牌音视频管理平台不能满足以上功能的说明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也标明“▲”项不满足不构成废标,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也只是对本项相应扣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以及本项部分分值,进而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扣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招标文件******部授权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不为某一特定单位,且**部授权单位的权****公司都是平等对待,****公司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的情况,要求投标人针对个别技术参数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响应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是为了防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质疑不成立。
针对质疑事项8:经核查,多家生产厂家的产品均能满足该项技术参数,且本设备所有技术参数均为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环境等多项因素提出的需求。本条技术参数是按照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经过深入研究确定的对项目有实用意义的指标,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是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并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中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也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属于主观臆测,贵方提出本设备仅有一家的产品能满足该技术参数,则请贵方就此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和其他品牌同步录音录像服务器不能满足以上功能的说明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也标明“▲”项不满足不构成废标,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也只是对本项相应扣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以及本项部分分值,进而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扣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招标文件******部授权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不为某一特定单位,且**部授权单位的权****公司都是平等对待,****公司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的情况,要求投标人针对个别技术参数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响应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是为了防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五十五条的规定,此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贵公司质疑请求不予采纳,本项目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公司对本次采购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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