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推进“电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略))精神,我市积极组织区县按照示范建设标准和条件,认真组织乡镇、村、网点及企业进行申报,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根据各区县申报材料,市推进“电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县申报材料进一步进行核实。根据9月份“电商**”建设领导小组对示范项目复核要求,我市**相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核,现将符合(略)农村电商企业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1月17日至11月25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电商科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对于提出异议者,市商务局将予以保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被公示项目申报资格。监督电话:市商务局电商科(略)。
(一)省级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5个)
**市**区(2个):新华(略)(新华乡大保村综合服务点)、**乡轮渡村综合服务点
**市徽州区(2个):西溪南镇竦塘村综合服务点、呈坎镇石川村综合服务点
**市黟 县(1个):(略)
(二)网络销售额超****万元农村电商企业(18家)
**市屯溪区(5家):**徽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市胡兴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寻徽记商贸有限公司、**市天恩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市邮政分公司
**(略)(2家):**市猴坑茶业有限公司、**农瑞电商扶贫有限公司
**市徽州区(3家):**花之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市养生源蜂业有限公司
**市歙 县(1家):(略)
**市**县(3家):**徽春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徽康食品有限公司、**市**县徽三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市**县(2家):**茶人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