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 年12月17日9时30分,****交易中心2楼电子竞拍大厅,面向社会依******分局**派出所、****所属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构筑物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使用单位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 **** | 湘(2020)**市不动产权第****809号 | **市**区葵花里10号 | 643.73 | 180.24 | 40 | 5 | |
CQJY202****7004 | **派出所 | 湘(2020)**市不动产权第****245、****237、****345、****980、****244、****122号 | **市**区**北路6号 | 1631.51 | 1032.87 | 200 | 20 | 另有116.24㎡建筑未办证 |
根据**市城市规划要求及不动产登记情况,****派出所使用土地规划用地性质可确定为商服用地,拟处置的****使用土地规划用地性质可确定为居住用地。鉴于拟处置土地均为共有宗,且用地面积较小,因此拟处置土地不能单独开发建设,如若重建对土地开发利用则须重新明确规划指标,与周围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17时止获取拍卖资料、查勘拍卖标的物、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拍卖标的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在标的物坐落现场进行展示,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进行踏勘,也可由拍卖人安排陪同勘察。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以及作任何解释。
3、买受人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未竞得者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拍卖佣金由拍卖人按《竞买协议》的约定向买受人收取。
5、交易服务费及过户办证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按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缴纳。
6、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
账 号:843********100****05397
开户行:****公司**华新支行
注:保****银行、手机银行和柜台转账三种方式,不接受现金缴存、不可在ATM ****银行上办理此业务。并保留转账凭证,否则竞买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7、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账 号:4305 0164 5536 0000 0073
开户行:建行****南路支行
六、详情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市**区**大道22号天酬尚筑B栋
联系电话:139****9911 邹先生
****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