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利津县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利津县城市建设管理品质,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5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东建发〔****〕8号)等文件要求,****年前计划对利津县老旧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全覆盖。 本项目计划投资166万/年,其中A包:预算资金87万/年;B包:预算资金79万/年。 |
二、采(略):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利津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三、论证意见: 无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略),至(略)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 | 地址:津一路和利七路交叉路口南 |
联系人:崔主任 | 联系方式:(略)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携(略) | 地址:山东东营开发康洋路2号创新港****室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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