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万(略)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港万州港区**作业区一期工程办公家具采(略)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现将该项目的答疑通知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能力2.质量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受检单位为投标单位,委托单位是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是不合理的。因为监督抽检是政府主动抽查市场产品的行为,受检单位是被动的。只有相关质检部门有任务了或者定期对市场上的产品进行抽检,受检单位才会获得监督抽检的检测报告。如果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这样设置就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明显是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行为。招标文件可以把“监督抽检”修改为“委托抽样”或者“委托送检”的检测报告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符合《中(略)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条款名称: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能力——2.质量证明材料:提供第三方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性木器漆”、“乳白胶”、“木皮”、“中密度纤维板”、“海绵、”“封边条”、“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受检单位为投标单位,委托单位是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管理职能部门; 根据**市质量计量检测研究院检测流程及标准,受检单位须为投标人,委托单位须是政府质量监管机关的检测报告是叫监督抽查报告,是每年政府质量监管机关巡检的时候从全市排名前五十名的家具企业中抽选5-10个家具企业进行检查,而每年抽中的每家企业也只会进行不超过2样原材料或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这样就对投标的家具生产企业产生以下局限性:1、如果是新成立1-3年的公司,根本就拿不出9份以上足够的检测报告,因为每一年监督抽查报告也就2份,2、要求是排名靠前的企业才会有机会被监督抽查,那小企业根本不会有太多机会被抽到。只有头部大企业才能每年被抽到,长期积累获得监督抽查报告。 此项要求违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复:原招标文件内容“受检单位为投(略)改,同问题一回复。
现将该项目的补遗通知如下: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统一修改为:(略)9时00分—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略)9时30分;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1年11月19日
**港万州港区**作业区一期工程办公家具采购(答疑补遗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