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1-19
经审议,****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山河工业城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开发区管****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0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山河工业城三期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基地山河工业城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1000万元,****开发区****基地山河工业城已征用地建设山河工业城三期工程项目,项目占地284569.38m2,拟建设2栋1层挖掘机(含农用机械)生产厂房、1栋1层凿岩厂房、1栋1层特装厂房、生产辅助用房、门卫室及产品调试场等相关附属设施。达产后形成年产挖掘机械(含农用机械)8520台、凿岩设备745台、应急救援装备300台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车间清洁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专用排污管道送入设在****泵站,再通过已有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切割下料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收集净化后外排;抛丸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和烘干等废气经负压收集+过滤棉+水旋式喷雾式喷淋装置+RTO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涂装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厂房进行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漆桶、漆渣、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废边角料、金属粉尘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漆桶、漆渣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开发区管****服务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