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场周边区块城市设计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标项名称或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广场周边区块城市设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98 | 96 |
四、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同时具有建筑设计(甲级)与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查,投标时磋商响应文件中请附上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五、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可以盖好章后邮寄至报名地点):
①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②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3、磋商文件售价:0元。
4、报名/发售地点:********办公室(**县工业路197号四楼)现场报名获取,或者报名后在公告网址自行下载(注:自行下载的也需要报名)。
六、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交付方式: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或现金。磋商保证金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磋商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银行汇票或金融单位出具的电子回单等资料在开标现场查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换取磋商保证金确认单。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确保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否则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拒绝其磋商。
收款单位:********公司,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帐号:530********0015 。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1年11 月30日09 时00 分(**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递交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的递交按以下方式进行:(1)现场递交:递交人员的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应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现场开标会议;(2)邮寄方式: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接收时间以包裹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如磋商响应文件等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含邮寄延误送达),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快递物流信息,签收时应及时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管,并做好接收记录。邮寄地址:********办公室(地址:**县工业路197号四楼;联系人:朱城森;联系电话:183****5776)。
八、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
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1年11 月30日09 时00 分(**时间)在****开标室(**县工业路197号四楼)举行。
注: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无需供应商代表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场开标活动届时将通过钉钉直播的方式公开。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zfcg.****.cn)和“**县公共**交易网”(http://www.****.cn/col/col****347417/index.html)。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108
质疑联系人:杨沂岷
质疑联系方式:0576-****8108
地址:**县环城南路和**中路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城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76
质疑联系人:方颖
质疑联系方式:135****7985
地址:**县工业路197号四楼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中心
联系人:泮先生
联系电话:0576-****5340
地址:**县环城南路500****税务局大楼)6楼
附件:磋商文件、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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