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农丰牧药业有限公司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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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股权 |
****监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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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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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
网络竞价 |
1.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的5项房屋建筑物为租赁土地自建房屋,无法取得房产权证。本次评估中,该5项房屋建筑面积按施工图纸与企业资产管理人员现场共同测量结果作为评估计算的依据。 2.标的企业所在地土地使用权系租赁方式取得。标的企业与**市****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市****委员会将位于**市**区窦店村村东、京广铁路西侧,土地面积为16.35亩的土地租给标的企业使用,租赁期自200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租期为20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899,250.00元。 3.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主要为10项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对上述资产,标的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4.转让方认缴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已实际缴纳。标的企业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为其他股东未足额缴纳,与转让方无关。 5.标的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0年12月财务报表数据。 6.其他****交易所备查文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需经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10000元竞价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需经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10000元竞价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保证金金额大于成交金额的,北交所将自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多余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及相关方损失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2)****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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