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基础、接地棒及表箱基础等
二、更正信息:
1、谈判文件中“四、详细采购要求”中增加:“热镀锌处理: 按GB/T 13912标准,热镀锌处理要求:最低厚度≥85μm。静电喷塑处理: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沫涂层厚≥120μm(最低不小于100μm),涂膜附着性能,涂层划格试验结果≤2级(GB/T9286中检查结果分级表中级别)。”
2、合同主要条款中增加如下条款:
(1)“(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中增加:“在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被扣完后,如再发生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全部合格货物供货的(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或批次所供货物经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甲方将从该批次货款中扣除5%货款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
(2)“质量与验收”中增加:“甲方有权视情况需要,组织合同相关方从所供货物中随机抽样,送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按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为标准验收,所有检测项检测均合格,检验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所有检测项中有一项检测不合格,检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判定本批次产品不合格,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对供货产品进行破坏性检测后中标单位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如该批货物一次抽检不合格的,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抽检的,检测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质量与验收”中增加:“不合格货物处理:退货整改,整改期限10天(整改期限内必须完成整改及供货,以甲方书面退货单上日期为开始日),整改期限内未完成合格产品供货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合同金额的10%;整改完成后供货进行批量抽样,送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合同金额的10%,二次和二次以上整改按上述条款执行;赔偿款在未付货款中扣除;第三次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合同金额的10%。”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29日9:00-9:30
4、评审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29日9: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单位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及其更正公告如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地址:**市干将东路870号
联系人:高华 联系电话:180****1817 0512-****8657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 址:**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联系人: 庄天扬 潘莉莉 朱晓芹
电 话:0512-****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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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