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主城都市区夜间文化旅游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一标段)
(公示期: 2021 年11月22日至 2021 年11月24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区主城都市区夜间文化旅游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设计费79万元;**费费率93%;暂定**费4836万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59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7971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暂定**费4541.68万元;**费费率87.34%;设计费30万元 | 56日历天 | (1)设计质量达到: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 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功能使用要求、设计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 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杨波 ,设计负责人为: 冯春华 ,施 工负责人为: 李立勇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 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为: 注册执业证书 ,施 工负责人为: 建造师注册证书 | 总承包项目经理:粤 141********33605/ 粤 141****33605;设计负责人:DG****00514; 施工负责人:粤 144********01128/ 粤 144****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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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公司 | 暂定**费4549.48万元;**费费率87.49%;设计费31万元 | 56 日历天 | (1)设计质量达到: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功能使用要求、设计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 标准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为:韩新冉 ,设计负责人为: **银,施 工负责人为: 陈龙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为: 注册电气工程师 ,施 工负责人为: 注册建造师 | 总承包项目经理:苏 133********24364 ;设计负责人: DG****00135 ;施工负责人:苏 133********430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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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利****公司
| 暂定**费4537万元;**费费率87.25%;设计费32万元 | 56 日历天 | (1)设计质量达到: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功能使用要求、设计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 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为: 肖和根 , 设计负责人为:郑元明 ,施工负责人为: 肖和根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总承包项目经理:粤 144********03327 , 设计负责人:DG****01097 ,施工负责人:粤 144********03327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公司: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利****公司: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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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投标人业绩: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市区品清湖环湖夜景照明升级改造项目
投标单位名称:******公司 项目名称:美丽**三年行动-**区重点区域夜景亮化工程
投标单位名称:利****公司 项目名称:**亮化提升二期工程(机场周边区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否决投标情况: 无否决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无异常。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3-****5919 )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23-****7971)提出异议。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3687 | ||||||||
招标人(盖章):****
2021年11月22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1年11月 22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