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兹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 项目名称:(略)2021年下半年核酸实验室医疗设备比选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略)
三、 比选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备注 |
1 | 医用(略) | 2套 | 24.00 | 无 |
2 | 手动医废转运车 | 1套 | ||
3 | 生物安全柜 | 1套 | ||
4 | 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 | 4套 |
四、 合格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略)
2、(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6、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除外)。
8、比选申请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I类除外)。
9、若比选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除外)。
10、等离子空气(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4日09:00~12:00、13: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略)(地址:**省**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吾悦广场)3座1319号)。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略)
(2)介绍信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标书款付款凭证。
本项目标书款不收取现金,比选申请人须将标书款转账或电汇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略)
账户:(略)
账号:(略)
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略)。
六、 响应文件(略):2021年11月26日10时00分(**时间)
七、 比选时间:(略)0时00分(**时间)
八、 比选地点:(略)(地址:**省**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吾悦广场)3座131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邀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 比选公告将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协助比选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略)
分支机构:(略)
地 址:**省**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吾悦广场)3座1319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