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项目编号: ****
招 标 人: 邹云竹
项目名称: ****“十四五”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选聘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内容: ****“十四五”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选聘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BRR20-ZB1-ZB-37-11) 公示结束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十四五”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选聘: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348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事务所,投标报价:900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事务所,投标报价:600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 (010-****6675)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招标人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 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三家中标候选人的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西**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 联 系 人:李思敏 电 话:010-****6675 电子邮件:****@cnec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南四环西路 188 ****基地)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 靳国玉 电 话: 010-****5823 电子邮件: ****@163.com
公示期:2021-11-16 ~ 2021-11-19
联系人:李思敏
公司:核建本部-法律审计部
电子邮箱:****@cnecc.com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电话:010-****667
监督电话:****830667
监督邮箱:****@cnecc.com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名称 | 单位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次 |
1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