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公告编号:(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将于2021年11月24日10时起至2020年11月25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略)com)对位于**市青羊区上河坝17号,西马道街38、39、40号的抵债资产权益进行公开挂牌竞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竞价标的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分公司”)拥有的抵债资产权益,该权益项下抵债资产系位于**市青羊区上河坝17号,西马道街3(略)(以下简称“抵债资产”)。
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7)成执字第9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抵债资产裁定抵偿给原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以下简称“原债权人”)以抵偿债务人**市天泉实业有限公司欠付的贷款债务,原债权人后又将该标的转让给长城**分公司。抵债资产现登记在原债权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略)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拟转让的竞买标的为现状转让,竞买人应自行对竞买标的的实际现状进行充分和全面的调查和必要的了解。
2、买受人应配合长城**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填报购买人反洗钱身份识别相关表格,并承诺购买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3、抵债资产现登记在原债权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略)
4、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因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过户税费(包括由原债权人过户至长城**分公司,以及长城**分公司过户至买受人间发生的各手应支付的税费)。
5、抵债资产可能存在买受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或不能实际占有的风险。
6、抵债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权属证书缺失、第三人享有优先权、不为长城**分公司实际控制、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税费等情形,买受人应独立承担对抵债资产实施占有、控制、处分或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并自主负担标的物项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应付未付的税费(包括但(略))、罚款、物业管理费以及为占用该标的物而应负担的各种税费,买受人不得因前述原因或标的物过户不能、不能实际占有而向长城**分公司或其前手转让方主张回购该等标的物或要求长城**分公司或其前手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7、抵债资产之上存在地面建筑物,现尚有40多户住户及门卫室在使用中,经询问部分居民,其均表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部分抵债资产存在已被第三人实际占用且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的可能。因此,可能在完成抵债资产过户到买受人后,买受人对该部分被实际占用(略)
8、抵债资产可能非净地,可能存在原债务人**市天泉实业有限公司未完成对土地上住房的拆迁补偿。
9、抵债资产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土地用途与司法裁定的面积、用地类型存在不一致,因此标的物实际能主张的面积和土地用途情况买受人应自行判断。此外,抵债资产产权登记门牌号可能与实际不符,买受人应自行判断。
10、抵债资产坐落于文殊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旁,在后续开发时可能存在限制要求,对此买受人应自行判断。
(略)元的标准,自(略)算至实际拆除之日止。但第三人**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对于已经进入二审的土地占用纠纷,如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则对计算至交割日的占用人应支付的土地占用费归属于长城**分公司所有,交割日之后的土地占用费归属于买受人所有。
(略)平方米减少0.04平方米,原因为地段接边所致。
三、挂牌价格:
起拍价:4701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略)(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涉(略)。
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
1、线下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将第三条所述保证金缴交至长城**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开户机构:(略),账号:(略));
2、线上缴纳保(略):竞买人应按照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交易规则在淘宝网上缴纳保证金。
(二)竞价未成交的保证金退回
1、竞买人系将保证金缴交至长城**分公司指定账户的,则竞买(略),长城**分公司在收到退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竞买人,在此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2、竞买人系在淘宝网上缴纳保证金的,则竞买人应按照淘宝网交易规则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在此期间保证金(略)。
(三)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竞得者应与长城**分公司在【2】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在《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本标的竞得者应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缴入长城**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开户机构:(略),账号:(略))。
六、咨询与看样时间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长城**分公司联系人。
现场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有意者请联系长城**分公司。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略),在竞(略),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
a) 竞价标的以现状为准,长城**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 参与竞买人(略)。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略)。
c) 因不符合条件参(略),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 抵债资产的过户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为过户而产(略)。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不能办理抵债资产产权过户或不能实际占有的风险。
e) 本标的的优先(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长城**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略)
f)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咨询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 (略)
联系地址:(略)长城金融大厦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2021年11月18日
竞买须知
一、竞买标的:位于**市青羊区上河坝17号,西马道街38、39、40号的抵债资产权益。该权益项下抵债资产系位于**市青羊区上河坝17号,西马道街38、39、4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抵债资产”)。
竞买起拍价:4701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不涉及涉黑、涉恶、洗钱等行为,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标的资产情况,长城**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略),请拨打咨询电话(略)。
四、该标的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7个工作日的公告确认是否有异议人,补登公告期结束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略)
七、保证金规则: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
1、线下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竞价开始前将保证金缴交至长城**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开户机构:(略),账号:(略));
2、线上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应按照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交易规(略)
(二)竞价未成交的保证金退回
1、竞买人将保证金缴交至长城**分公司指定账户的,则竞买人需书面向长城**分公司提出退款申请,(略)回竞买人,在此期(略)
2竞买人系在淘宝网上缴纳保证金的,则竞买人应按照淘宝网交易规则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在此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长城**分公司所有:
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2】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在(略)
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略)
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略))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八、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2】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按照公示的《资产转让协议》文本签署标的资产的转让协议。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买受人应在《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成交价款;
(三)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长城**分公司除扣收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或从已收取款项中扣收与保证金等额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协议》,违约金不(略),买受人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同时,长城**分公司还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略),请买受人到长城**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买受人未按照约(略),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九、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且不步及涉黑、涉恶、洗钱等行为。
2、交易文件知悉。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略),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长城**分公司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或因存在计算等其他原因,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金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金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略):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B.《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C.《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长城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6、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本次拟转让标的资产为现状转让,竞买人已对标的资产的实际现状进行充分和全面的调查和必要的了解;
b、抵债资产现登记在原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略)
c、买受人应承担抵债资产因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过户税费(包括由原债权(略),以及长城**分公司过户至买受人间发生的各手应支付的税费)。
d、抵债资产可能存在买受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或不能实际占有的风险。
e、鉴于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权属证书缺失、第三人享有优先权、不为长城**分公司实际控制、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税费等情形,买受人应独立承担对标的物实施占有、控制、处分或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并自主负担标的资产项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应付未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税费等)、罚款、物业管理费以及为占用该标的资产而应负担的各种税费,买受人不得因前述原因或标的资产过户不能、不能实际占有而向长城**分公司或其前手转让方主张回购该等标的资产或要求长城**分公司或其前手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f、抵债资产之上存在地面建筑物,现尚有40多户住户及门卫室在使用中,经询(略),其均表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部分抵债资产存在已被第三人实际占用且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的可能。因此,可能在完成抵债(略),买受人对(略)占有。
g、抵债资(略),可能存在原债务人**市天泉实业有限公司未完成对土地上住房的拆迁补偿。
h、抵债资产的产权证书登记面积、土地(略)面积和土地用途情况买受人应自行判断。此外,抵债资产产权登(略),买受人应自行判断。
i、抵债资产坐落于文殊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旁,在后续开发时可能存在限制要求,对此买受人应自行判断。
(略)元的标准,自(略)算至实际拆除之日止。但第三人**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对于已经进入二审的土地占用纠纷,如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则对计算至交割日的占用人应支付的土地占用费归属于长城**分公司所有,交割日之后的土地占用费归属于买受人所有。。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略),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长城**分公司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文件清单上签字。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1)竞买人是审慎的购买者,在参与竞买前,对标的资产(略),已对拍卖标的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的诉讼纠纷、实现权益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
2)竞买人在此确认,转让方未就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略)。竞买人已(略),自愿承担因资产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给其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基于独立慎重做出参与竞买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略)。
3)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这些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时效灭失、强制执行申请权灭失、因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致使买受人实际接收的资产数量、金额与委托拍卖合同表述的资产数量(略)。竞买人并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承诺,一旦(略),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交付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略),而请求长城**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资产自竞买日至标的资产交付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长城**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长城*(略),已承诺不向相应前手银行或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略),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或机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前手银行或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长城**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 (略)
联系地址:(略)长城金融大厦
标的(略)
权属情况:标的资产项下抵债资产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于(略)(2007)成执字第9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抵债给原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支行(以下简称“原债权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债权人于(略)得了**市国土**局颁发的权证号为成国用((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债权人又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分公司”)。
抵债资产情况和瑕疵:抵债资产座落于西马道街38、39、40号和上河坝17号,宗地四至为北邻大**路、西邻中房集团**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南邻西马道街、东邻府河公馆。根据**市国土规划地籍事务中心对宗地过户前勘测定界结果显示:该宗土地面积为4801.73平方米,比**中院裁定的抵偿面积4801.77平方米减少0.04平方米,原因为地段接边所致。
抵债资产之上还存在地面建筑物,现尚有40多户住户及门卫室在使用,经询问部分居民,其均表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因此该部分抵债资产存在已被第三人实际占用且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的可能。在过户后对该部分已被实际占用的抵债资产将难以主张主张权益和实际占有。
同时,部分抵债资产被第三人**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搭建活动板房占用,长城**分公司已向**市青羊区人民法(略)活动板房,恢复(略),并向转让人按照每年35000.00元的标准,自2020年10月9日计算至实际拆除之日止。但第三人**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因此(略)。
对于已经进入二审的土地占用纠纷,如二审维持一(略),则对计算至交割日的占用人应支付的土地占用费归属于长城**分公司所有,交割日之后的土地占用费归属于买受人所有。
成交确认书
本成交确认书由以下双方于 (略)签订:
转让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地 址:(略)长城金融大厦
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竞买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竞买人(法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转让人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委托竞价处置的标的资产的竞价转让结果,现转让人与买受人签署本《成交确认书》,对相关成交事实确认如下:
一、(略):位于**市青羊区上河坝17号,西马道(略)。
二、成交价格:(略)
三、付款方式:竞买人应在《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成交价款。
转让人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账 号:(略)
开户银行:(略)
(略)万元)保证金作为竞买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相应充抵竞买人应向转让人支付的转让价款。
五、争议管辖:因本次竞买活动引发或与之相关的,以及与本成交确认书成立、效力、解释及履行有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应(略),任何一方均可(略)。
六、合同份数: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转让人持两份,竞买人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与【 】
成交确认书
签字页
转让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盖章)
负责(略)(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买人(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略)
竞买人(自然人):(签字(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略)
中国长(略)
【**省】分公司与【 】
资产转让协议
【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1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甲 方:中国长(略)
负 责 人:(略)
职 务:(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略)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鉴于:
1、甲(略),采取通过**巴巴集团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以公开竞价转让方式将位于**市青羊区上河坝17号,西马道街38(略)(以下简称“资产”)转让给乙方;
2、甲方已向(略),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充分考虑了该资产在成新、(略)
3、乙方自愿受让该资产,并已于本协议签订前对该资产的现状及其权源文件进行了核验和勘察,同意根据其核验和勘察后认知的情况受让该资产,对该资产的成新、质量、欠付税费、附属设备设施、占有权源等存在或可(略)险,乙方承诺不因上述瑕疵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凭借其在________年_(略)。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资产转让相关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资产基本情况
1.1 该资产项下的抵债资产为座落于**市青羊区上河坝17号,西马道街(略)(以下简称:“抵债资产”),土地使用(略),用途:住宅用地,面积:4801.73平方米(根据**市国土规划地籍事务中心对宗地过户前勘测定界结果显示),使用期限截止至2067年4_月9日。
1.1.2 该资产项下的抵债资产权源文件包括:_权证号为:成国用((略)。
转让标的的具(略)(包括附件)及权源文件载明的描述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确认,其受让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价款以《成交确认书》载明并在本协议中确定的成交价款数额为准,即(略)
2.2 与该资(略)(包括由原债权人过户至甲方,以及甲方过户至乙方间发生的各手应支付的税费),及本次交易所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3 转让价款支付: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2.1款约定的转让价款。
2.4 乙方应在付款期限届满前,通过电汇、转账支票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将转让价款足额付至甲方指定的下述账户,付款时间以到账日为准(下述账户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
户 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2.5履约保证金
为参与本次竞买活动,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略)),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当日,乙方同意(略)。该缔约定金(不计利息),在本协议签署后自动转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条 资产及相关文件的交付
3.1 资产交付条件
3.1.1 甲方已经足额收到乙方直接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及其他款项;
3.1.2 乙方已经足额向拍卖人(**巴巴集团资产交易网络平台)支付了其(略)。
3.2 资产交付方式
交付日为交付条件成就后的第 日,该抵债资产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3.3 自交付之日起,该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税费(包括但(略).2款约定的税费),同时转由乙方负担。
3.4 甲方在交付(略).2款(略),并由双方授权(略),书面交接文件应(略)。
第四条 资产所有权的转移
4.1 与该资产所涉抵债资产过户有关一切税费,(包括由原债权人过户至甲方,以及甲方过户至乙方间发生的各手应支付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2 乙方应在交齐全部转让款后(略),甲方可给与必要的配合。
第五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5.1 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有全部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的主体资格。
5.2 甲方已(略)(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6.1 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_______________公司或其它组织,具备签署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的主体资格。
6.2 乙方已经取得或实现为使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以及全部有关文件和本协议项下全部交易有效的授权和批准。
6.3 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乙方自行承担与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责任、风险和损失。
6.4 乙方保证未签(略)。
6.5 乙方确认,在参与转让活动前已认真审阅了《竞买公(略)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乙方参与转让活动,即视为已经完全接受并知悉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或瑕疵。
第七条 特别条款
7.1 该资产项下抵债资产,系**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相关文书号:(2005)川执字第26-2号《民事裁定书》、(2005)川执字第26(略))抵偿至原债权人农行锦城支行,,现该抵债资产仍登记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7.2 乙方确认,甲方已经按照(略),并将其已知的有关资产的全部情况全面告知乙方,乙方已(略)。同时,甲方已根据乙方的咨询就资产的有关情况向乙方做出了说明和解释。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资(略),因资产瑕疵造成的风险乙方自愿承担。
7.3自(略),甲方就该等(略),应乙方之合理要求,甲方可协助乙方并配合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乙方逾期受领抵债资产的,需自行承担相应抵债资产在规定期限后毁损、灭失的风险。
虽有上述约定,乙方在此进一步确认,鉴于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权属证书缺失、第三人享有优先权、不为甲方实际控制、欠缴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情形,乙方特此承诺,任何情况下,其将独立承担对该等资产实施占有、控制、处分或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放弃就资产提出任何异议或瑕疵的权利(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并自主负担资产项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应缴纳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承诺不因资产过户不能或不能实际占有而向甲方主张回购该项债权或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收取转让价款。
8.2 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前,保留对该资产的全部权利。
8.3 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状态履行交付义务。
8.4 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提,并应(略),协助其办理资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以提供甲方拥有的相关资料为限)。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9.1 按本协议约定接收资产。
9.2 自交付日起,占有、使用并实际控制该资产。
9.3 按时、足额地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9.4 按本协议约定(略),并独立承担与过户有关的一切税费和过户不能的风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本协(略),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10.2 甲方(略),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已付转让价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扣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从已收取的款项中扣收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略),若违约金不足(略),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重新处置该资产,(略)、交付日(未实际交付的,为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后与该资产有关且乙方未付的相关费用及再处置费用(包括但不限(略))之和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
10.4 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交接手续,则视为(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11.1.2种争议解决方式:
11.1.1 将争议(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略)。
11.1.2 向资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12.2 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12.3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1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略),并应采用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三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3.1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略),任何一(略)。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13.2 在下列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3.2.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五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时;或
13.2.2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
13.2.3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3.3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13.4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通讯
14.1 甲方的联络方法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联系人:
14.2 乙方的联络方法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联系人:
14.3 任何一方就本协议相关事宜以挂号信、传真、特快专递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4.3.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略)
14.3.2 由传真传送,收到回(略)
14.3.3 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略),非因不可抗力事由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
14.3.4 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发送方式及送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14.4 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___三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略),被通知方(略)。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略)。
15.2 如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略)》
15.3 本协(略)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15.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当事(略),自当事人签章并加按指模)之日生效。
15.5 本协议采用中文订立,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略)。
第十六条 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名):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 (略)
签约地点:
附件一:(略)
权属情况:资产项下的抵债资产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于(略)(2007)成执字第9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抵债给原债权人农行成华支行(以下简称“原债权人”)的土地使用权,原债权人于(略)得了**市国土**局颁发的权证号为成国用((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原债权人又将该资产转让给甲方。
(略)平方米减少0.04平方米,原因为地段接边所致。
瑕疵情况:
1、抵债资产现登记在原债权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略)
4、乙方应承担该不动产因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过户税费(包括由原债权人过户至甲方,以及甲方过户至乙方间发生的各手应支付的税费)。
5、(略)户或不能实际占有的风险。
6、鉴于该抵债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权属证书缺失、第三人享有优先权、不为甲方实际控制、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税费等情形,乙方应独立承担对该不动产实施占有、控制、处分或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并自主(略)(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税费等)、罚款、物业管理费以及为占用该该不动产而应负担的各种税费,乙方不得因前述原因或该不动产过户不能、不能实际占有而向甲方或其前手转让方主张回购该等该不动产或要求甲方或其前手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7、抵债资产之上还存在地面建筑物,现尚有40多户住户及门卫室在使用,经询问部分居民,其均表示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因此该部分抵债资产存在已被第三人实际占用且已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的可能。在过户后对该部分已被实际占抵债资产将难以主张主张权益和实际占有。部分土地之上搭建有活动板房。。
8、抵债资产非净地,可能存在原债务人未完成对土地上住房的拆迁补偿。
9、抵债资产的产权证书的登记面积、土地用途与司法裁定的面积、用地类型存在不一致,因此(略)判断。此外,该抵债资产登记门牌号可能与实际不符,乙方应自行判断。
10、抵债资产坐落于文殊院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旁,在后续开发时可能存在限制要求,对此(略)。
(略)元的标准,自(略)算至实际拆除之日止。但第三人**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对于已经进入二审的土地占用纠纷,如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则对计算至交(略)所有,交割日之后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