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唐: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
*ST大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
原标题:*ST大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198 证券简称:
*ST大唐
公告编号:
****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向
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5.00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本次交易相关进程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
2021年5月24日,****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
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 04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大唐电信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公告。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议案。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理单》(受理序号:212509号),****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
以受理。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09号)。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10月31日申请
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09号)的回复》等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
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12509号)的回复
(修订稿)》等公告文件,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12509号)的回复
(二次修订稿)》等公告文件。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第一次延期后,标的
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核查和审计工作的推进受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
的影响,具体如下:
1、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
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目前已经进
入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标的公司的经营地分布于**、**、
**,其中**疫情出现反复,近期的疫情防控政策更加趋严。
2、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分布于**多地区,因部分地区新冠疫情反复及
相关防控工作影响,****公司客户、供应商的尽调程序,包括询证函、
实地走访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时间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
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
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
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
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
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
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
多可申请延期3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特申请在第一次延期到期(即2021年11月30日)后,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再次**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
由2021年11月30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
报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和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
响。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抓紧
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序进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尚需中
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
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下载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7:11:00 |
证券代码:
600198 证券简称:
*ST大唐
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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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向
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5.00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本次交易相关进程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
2021年5月24日,****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
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 04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大唐电信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公告。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议案。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理单》(受理序号:212509号),****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
以受理。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09号)。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10月31日申请
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509号)的回复》等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
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于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12509号)的回复
(修订稿)》等公告文件,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12509号)的回复
(二次修订稿)》等公告文件。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交易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第一次延期后,标的
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核查和审计工作的推进受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
的影响,具体如下:
1、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
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目前已经进
入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标的公司的经营地分布于**、**、
**,其中**疫情出现反复,近期的疫情防控政策更加趋严。
2、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分布于**多地区,因部分地区新冠疫情反复及
相关防控工作影响,****公司客户、供应商的尽调程序,包括询证函、
实地走访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时间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
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
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
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
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
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
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
多可申请延期3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特申请在第一次延期到期(即2021年11月30日)后,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再次**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
由2021年11月30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
报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和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
响。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抓紧
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序进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尚需中
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
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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