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7〕8号)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本级和14个下设执法机构共17个银行账户,拟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计划详见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与竞争。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与(略)
(一)在账户使用机构驻地市辖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营业网点。(略)增设资格要求为:
1.零余额账户参与银行必须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同时,要求参与银行能按执法局工资发放明细实现执法局职工工资跨行跨地域免费代发业务。
2.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参与银行在全区各市县区域范围内设有(略)。
(二)监管评级达到(略):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3级以上(含3级);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略),近3年(略)。
(五)对执法局及下设执法机构银行业务工作需求能提供及时响应和优质服务。
二、评选方式
执法局将根据相关规定成立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进行考评,并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每个拟开立银行账户的资金存放银行。
三、报名方式
各参与银行请于2021年11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有关材料(每个分标一式七份,清单详见附件2)至**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808办公室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1.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开立银行账户计划表
2.参选金融机构需提供材料清单
3.参选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指标情况表
2021年1(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