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陈公路发展有限公司7.66%股权
转让底价:(略)
- 项目编号: G32021GD(略)
- 保证金: 3,000,000.00 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1(略) 至 2021-12-21
提示
- 该项目处于征(略),期待您的参与 (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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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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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佛山佛陈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佛山市佛陈大桥收费站侧 所在地区广东省 - 佛山市 法定代表人 王之年 成立时间1992-10-15 注册资本(万元) (略) (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道路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D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 兴建和经营佛(山)陈(村)公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股东数量(个) 9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1 佛山市交通(略) 43.0101 2 香港均祥有限公司 12.5 3 香港盛亮发展有限公司 10.61 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7.66 5 佛山市鄱阳工贸实业总公司 7.3299 6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开发公司 6 7 佛山市顺德区信宏实业有限公司 6 8 兴兆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5 9 香港海益投资有限公司 1.89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略)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略) 1.(略) 1.(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略) 1(略) (略) 审计机构 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略) 0.(略) -0.(略) -2.(略)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略) 1(略) (略) 备注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 标的企业原股(略)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营业期限为(略)目前已逾期。标的企业未办理延期。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同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粤同信资评报字[(略)、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略)查,且根据该(略)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300万元。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1GD(略)+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略)。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略)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略),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2021GD(略)+资金用途”。 6.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略)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略)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已拟定的《股权转让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9.资产评估基准日之日起的损益处理:自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起产生的损益涉及本次所转让股权的,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合同生效之日(含)前后的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10.1资产评估报告中标的企业债权债务涉及本次所转让股权的,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10.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合同生效之日(含)标的企业新增的债权债务涉及本次所转让股权的,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10.3标的企业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涉及本次所转让股权的,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11.经济(略)11.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的经济法律(略)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合同生效之日(含)标的企业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本次所转让股权的,由受让方承担; 11.3本次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标的企业新增的经济法律责(略)
12.受让方应在《股权(略)合作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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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法定代表人 吴圣辉 注册资本(万元)139,(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略)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 其他行业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W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66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6600%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略) 批准文件名称/(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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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是否(略)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略) 是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元) (略)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转账备注:G32021GD(略)+保证金
保证内容 项目保证金的保证内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略),在受让方确定(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略)。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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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
牌
信
息 信息公告期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联
系
方
式交易机构联系人 黄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https://(略)com/;https://(略)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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