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略)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清(略)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清徐县汾河文源大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略)
审批时间:(略)
审批文件全文
清环审批[2021] 11 号
关于清徐县汾河文源大桥建设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清徐县汾河文源大桥建设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略)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以及其它附属工程等。总投资(略).99万元,环保投资220万元,清徐县行政审批局以清审管投[(略)具关于 清徐县汾河文源大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清徐县自然资源局以清自然资审函[2021]6号出具了关于清徐县汾河文源大桥项目用地意见,清徐县自然资源局以清自然资审批函[(略)具建设工程的规划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实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 2007)和并环发[(略)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等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规定的 6个100% ,即: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2、物料堆放100%覆盖;3、出入车辆100%冲洗;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土方作业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定时洒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同时在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切实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石灰土、沥青砼等,禁止在现场搅拌。秋冬防期间按照预警停工。
2、施工营冲洗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场地周围设置集水渠,设备冲洗、场地冲洗产生的废水通过集水渠收集后进入施工现场设置的一座10m3隔油池、一座20m3的沉淀池内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物料区洒水抑尘。在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一座洗车平台,并在洗车平台下设置设置清水池、沉淀池各1座,每个水池15m3,洗车废水经(略),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水冲厕,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3、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维修,遵守操作规程,固定噪声源封闭操作,减少噪声扰民现象。特殊情况,如需夜间施工,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非道路移动机械需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审核(略),排放执行《太原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Ⅲ类限值标准。
4、加强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略)
5、施工期结束后,砂石硬化(略),施工营地以及施工料场建构筑物移除,临时占地地面平整,开展原滨(略)。
6、运营期通过采取加强道路管理,减轻机动车尾气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通行车辆车速,减少对当地声环境的影响。路面雨水经雨水口进入雨水管道。路面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送至指定的垃圾点处置。
三、本项目开工前15日内向管理部门如实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本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清徐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本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