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双新标准型厂房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双新标准型厂(略)(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新标准型厂房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略)双新标准型厂房二期项目(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张行审投[2021]4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双新标准型厂房二期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平北路东侧(张地20(略))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4.68亩,新建1栋3层厂房、1栋5层办公用房、1栋2层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项目同步建设室外场地、道路、绿化、管网等工程。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略) | 双新标准型厂房二期工程 | (略),车间框架三层,办公楼五层,檐高为20.1m,钢结构跨度 18 m,包含桩基、土建(含钢结构)、电梯、水电、消防、装修、室外配套、景观绿化。 | 5434.0 | 320 | 2.4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略)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略) 2018年08月01日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须上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面积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库中为准。 以上业绩满足任何一种即可。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略)(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略),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略)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将《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略)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略)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略),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略)(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略)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略)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略)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略):2021年11月26(略);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略)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略)com.cn/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6日13时30分。 7.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略) | 开户银行:(略) | 账 号:(略) | 账 号:(略) |
2021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