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因21-180项目01包(详见(略)采购内容)不足三家现予以重招。(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大一院采购招标信息管理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01包 | 羊水细胞培养基 | 批量 |
注:1.本项目共分1个包,每个包组不得拆分参与磋商。
2.简要技术规格:详见(略)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如果供应商所投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所投货物的有效授权书(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要提供逐级授权);
3.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产品相关业绩;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略);
7.《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略)
7.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7.2参加采购活(略)
7.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略)
7.5与院方(略)公正进行的关系。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略)
9.如供应商(代理商)所投货物为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0.如供应商(生产厂商)所投货物为医疗器械,须具备《(略)
11.所投货物如为医疗器械(或医疗耗材),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有效《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软件产品,需具备软件(略)(如适用);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如所投货物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须自行出具声明(声明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仅用于科研)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1)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领购时间内登录吉大一院采购招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71.88:10233/dzhgzz/)完成注册;
(2)注册成功后,选择竞(略),将磋商公告第七条要求的全部资料(pdf格式)统一上传至报名管理中“资质证明文件”处,等待审核(无需现场审核);
(3)工作人员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按照邮箱收到的材料填写报名表后登录吉大一院采购招标信息管理系统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50元,售后不退。
注:吉大一院采购招标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QQ群:(略),供应商注册、报名等技术问题可咨询。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不含报价单):2021年12月07日11时30分(**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签字的正本扫描件(PDF版)上传至吉大一院采购招标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71.88:10233/dzhgzz/)。
2.递交响应文件纸质版:2021年12月09日09时00分(**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至(略)3号楼B1层医学工程部会议室,超时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注意事项:(1)参与本次磋商项目的供应商须佩戴好口罩、出示承诺书(详见附件二),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出现体温高于37.3℃或实际情况与承诺书不符的将被劝返,并视情况通知防疫机构进行强制隔离。个人身体状况欠佳或近14天内有疫情高发区旅行史、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与发热病人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磋商活动。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9时00分(**时间)
地点:(略)3号楼B1层医学工程部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
(1)供应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如果供应商所投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所投货物的有效授权书(如供(略),需要提供逐级授权);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略)
(5)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略)
(6)供应商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有);
(7)供应商所投磋商设备及其所附属配置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有);
(8)软件产品,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相关资料(如适用)。
注:如供应商拟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或医疗耗材,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自行出具声明盖章,声明不属于(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南关区**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1层1116室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