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市财政局委托,就****-****年度**市本级(含莲都区及开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略)**市本级(含莲都区及开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内容 | ▲优惠率 (含材料费、工时费) |
一 | 一、二类维修企业(4S店) | ≥15% |
二 | 一、(略)(综合修理类) | ≥30% |
三 | 三类维修企业(快修(略)) | ≥30% |
1. 承诺优(略),“市场价×(1-优惠率)”为该供应商(略),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
供应商按照维(略)(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附件3、4、5),若优惠率低于各标项“最低优惠率”(标项一:15%,标项二、三:30%),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 按照供应商操作流程(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操作并按期(略),经审核符合要求且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即可(略)。
3. 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增补入围供应商。
五、实施范围:**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六、协议有效期:有效期至(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特定条件:
⑴**市本级(包含莲都区和开发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注(略)),且与经营业务(略)
⑵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一类(略)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九、总协调人
供应商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项目以及后继事宜。总协调人必须由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担当,提供总协调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委托方和采购单位与其进行联络。总协调人在协议期内有人事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略)。
十、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按《****-****年度**市本级(含莲(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协议》(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处理。
十一、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在(略)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
2. (略)公告发布网址:**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市公共**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
十二、响应递交(略):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 响应(略):**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8号窗口
3. 承诺响应文件接收联系人:楼艾奇 联系电话:(略)
4.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项目负责人:王迅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有意向承诺的供应务必加入QQ群号:(略)
地址:(略)(**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略) 传真:(略)
地 址:**市财政局(**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3. 政采云系统问题:
客服电话:(略)
在线助手:咨询小采(网址https://(略)cn/robot/?accessChannels=CAI_XIAOMI utm=web-government-(略)9ad9ab(略)ec****dc****e12f)
(略)
****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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