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院区医疗设备采购(4包)(四次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1年****新院区医疗设备采购(4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万春路27号
中标金额:60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超低位普通手术床(电动液压手术台) 品牌(如有):无 规格型号:XHT-D 数量:1 单价:96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查秀玲、陈龙、黄芳、潘丽华、赵兵
收费标准:按照竞价结果收取。
收费金额:662.8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强凯****公司;投标产品“ 骨科电动手术床YC-D3 I ”※参数14,以及“ 超低位普通手术床YC-D3 II ”※参数14,没有提供有效的支持证明材料,其投标无效。处理意见:废标。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繁阳镇迎春路65号
联系方式:0553-****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65****科技园22号3F、4F
联系方式: 张工 198****2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98****22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