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牌轿车(车辆识别号:LFPH4BCP7H2L04177)(粤ER188S)
转让底价: ¥ 10.890000 万元
- 项目编号: ****
- 保证金: 按标的数量交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市**区畅御****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11-26 至 2021-12-09
公告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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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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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牌轿车(车辆识别号:LFPH4BCP7H2L04177)(粤ER188S) 转让底价(万元)10.8900 挂牌日期 2021-11-26 挂牌截止日期2021-12-09 资产概述 **牌轿车(车辆识别号:LFPH4BCP7H2L04177)(粤ER188S) 机动车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闲置 机动车品牌 **牌轿车CA7183-002799 原车牌号码粤ER188S 车架号 LFPH4BCP7H2L04177 登记日期2019-05-07 购置日期 暂无 颜色黑 使用年限 暂无 数量1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0.0159 年检至2023-05-31 权证 440****02101 其他说明 项目只转让车辆,不含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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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1-11-2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 方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开始计算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交易标的办妥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5.受让方如需在当地办理交易标的的上牌手续的,需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 本次转让20辆**轿车资产包项目采用专场竞价模式,意向受让方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可参与专场20辆车辆任一项目竞买,交纳多份保证金可成交对应保证金份数的项目。 7. 项目只转让车辆,不含车牌号码。 8. 意向方可于信息公告期内自行前往**市****管理处(金钗岭)**驾培现场查看标的,转让方联系人:黄皓欣,联系电话:180****8502。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21********900000170 开 户 行:浦发银行****支行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交易机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交易机构通知要****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3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交易机构、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交易机构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转让方按交易标的停驶封存现状(以看样时交易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为准,下同)和特别约定事项进行转让。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停驶封存现状和特别约定事项予以受让。 8.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接收,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的应价、报价和成交,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应价、报价和成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接收交易标的,否则,受让方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9.转让方对交易标的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事项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的使用安全、处置风险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后果及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10.如车辆需迁出**市过户,须到迁入地相关部门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1.受让****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标的变更、过户、迁出、转籍、行驶证注销、停驶、复驶或处置等手续的各项条件及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转让方提供其所能提供交易标的必要资料,仅协助办理交易标的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应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需由受让方亲自领取。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12.受让方须承担因办理交易标的权属变更和过户等相关手续,须将标的****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检测时,基于行驶安全需要检修、更换标的车辆机件、加油和聘请持有对应交易标的或以上资格的中华人民**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或具有拖运资格的单位将交易标的进行拖运送检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13.交易标的如须完成或补办年检审核方可过户的,所需费用均由转让方全额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交易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14.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开始计算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商定的时间办理交易标的的转籍、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 15.交易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16.交易标的完成变更、过户、迁出、转籍、行驶证注销、停驶、复驶或处置等应办理的相关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17.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竞价专场 受让 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 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否则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 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按您想购买标的数量交纳保证金,每个标的需交纳的保证金是11,000.00元, 受让 登记时请填写您购买的数量。竞价结束后,如果您有成交标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价款,否则整个资产包交易结束后,自动退还到您的资金账户。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 受让 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21********900000170 开户行:浦发银行****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机构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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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方基本情况 转让 方名称 **市**区畅御****公司 转让 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市****管理处(金钗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内办公楼(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 罗海燕 注册资本(万元)3,1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605MA4X9W8D8G 经营规模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市**区畅御****公司领导班子的决议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省 **市 **区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日期 2021-10-2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20 台**轿车公开处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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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071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所有限公****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gz.****.cn/;https://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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