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姬全慧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长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姬全慧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略)2:21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1.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略)。
继承人 |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m2) | 备注 |
姬全慧 | 姬金明 | 房屋 | 长治市府后街7号院16号楼2单元3层206房 | (略)GB0(略) | 95.60 | 继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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