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机芯组件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一、项目名称:红外机芯组件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红外机芯组件 |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 **省**市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并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支持服务。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报名及流程
(一)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将供应商全称、报名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以下资料发送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方联系人邮箱(****@qq.com),未盖公章视为报名无效。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报名审核通过后,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询价/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09时(**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大学****学院主楼201房间 。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大学民网》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150****4065
地 址:**市**区德雅路109号
邮政编码:4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