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C-(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县国(略)
霍自然出告字[(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略):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要求
该地块位于县经济开发区迎驾大道以南、西客运站以西,土地面积为42316O(约63.47亩),规划用途商业用地(B1)、居住用地(R),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土地出让年限(略),现状净地(无房屋拆迁)出让,出让起始价为5075.89万元 ,竞买(略).89万元,每次加价幅度50万元或50万元的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略),均可申请竞买。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报名申请时,出具明(略)。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三、出让方式
1、**县自然**和规划局将根据资格审查截止时的情况,确定本次地块(略)(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资格审查截止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只有1家的,按挂牌方(略),按拍卖方式出让;无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出让自动终止。
2、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公开出让文件的规定,竞买(略)(含1次)以上的报价。若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在资格审查结(略),拍卖的具体时间见出让公告约定。
四、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详见**市公共*(略)标公告,然后点击本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8日登陆**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gov.cn )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五、保证(略)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同报名,并按竞买须知要求准备报名相关资料。申请人提(略)00分至9时00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略),不计利息。
六、其它相关规定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竞买人最终报(略),否则不成交。
2、竞买人须在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县国库支付(略),并备注拟竞买宗地编号。竞得人(略),竞价产生的溢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
3、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变更登记、证书工本等费用及土地契税,由竞得人另缴。
4、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后,由地块所在地政府(开发区)负责在三个月内向竞得人交付净地。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杆迁移、水系治理和人防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略)。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县经(略))督促竞得人严格执行霍政办〔2017〕54号、霍政办〔2018〕41号和霍政办〔2019〕28号文件规定,将石料**一律无偿交县国有矿产公司统一管理、处置。
6、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文件的要求,竞买人按出让公告约定时间向县公共**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或参加现场拍卖会时,需佩戴口罩、查验**码,保持社交距离,并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外人员必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细登记家庭住址及本人电话号码,根据情况方可(略),持黄色或者红色“**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进场交易。
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1、公开出让时间:(略)
2、地点:(略)
八、其他需公告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九、咨询地址及电话
1、咨询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
联 系 人: (略)
2、咨询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
联 系 人: (略)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本次出让地块竞(略):
开 户 名:(略)
①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②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③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④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⑤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⑥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⑦开户行:(略)
账 号:(略)
开 户 名:(略)涉访特困救助资金专户
开 户 行:(略)
账 号: (略)
十一、出让公告发布媒体
①http:(略)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②http://(略)gov.cn(**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③http:(略)gov.cn(**县人民政府网)
**县自然**和规划局
(略)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