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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协议酒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项目二标段评标情况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协议酒店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项目情况简介:
1、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协议酒店入围招标,供中国****公司****公司及其所辖各分支机构承办培训、会议使用。
2、服务周期:3年。
3、标段划分:
一标段:协议酒店项目(含餐饮、住宿、会议)
二标段:协议酒店项目(含餐饮、会议,其中会议室应满足200人及以上的会议要求)
4、招标项目预算:
一标段:人均单价预算(即接待招标人每人每天的费用单价,含餐饮、住宿、会议)为380元/人/天。
二标段:人均单价预算(即接待招标人每人每天的费用单价,含餐饮、会议)为420元/人/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四、评标情况:
评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
评标地点:**市七里**路75号意中大厦7楼711会议室。
五、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废标情况说明:
二标段:
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不符合法定开标数量且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数量的要求,未能构成有效竞争,本标段废标。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河、刘肖仙、尚亚丽、王文兰、李游(采购人代表)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3日历天。
十、提出质疑渠道及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至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371-****7367
联系地址:**市**区经五路4号****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邢先生
咨询电话:0371--****6060
地址:**市七里**路75号意中大厦7楼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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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区经五路4号****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371-****73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七里**路与**路交叉口向东50米意中大厦7楼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0371-****6060、189****10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