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车辆维修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车辆维修项目(四次)已由 (略)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采购预算:(略).00元 2.最高限价:(略).00元 3.服务内容及数量:52台故障车辆等7种装备进行整车维修,具体服务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30至2021-12-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4.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认证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5.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具备本项目所属专业或同类设备承制资格(正本、副本复印件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5:00 ,地点为 **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 。 5.2 逾期送达的、(略)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军队采购网(https://(略)cn)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