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鹤大公路小五站镇至勃利鸡东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鹤大公路小五站镇至勃利鸡东界段改扩建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鹤大公路(略)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鹤大公路小五站镇(略)交通运输部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国道鹤大公路小五站镇至鸡东界段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项目起自小五站镇东北侧国道鹤大公路与良种场村交叉处,向南辟新线绕越小五站镇,经大义村、大(略),止于勃利鸡东(略),路线全长 16.836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扩建二级公路长度7.390公里。
本项目全线设置中桥68.44米/1 座,小桥110.16米/4座,涵洞38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7处,交通观测站 1 处、治超站 1 处、汽车停靠站2处(4座)、交通信号灯1处。
同步建设小五站镇连接线1.255公里。
本项目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0米,小五站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绿化(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略):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A1 | (略) | 16.836 | 路基、路面、桥涵、绿化等工程(含汽车停靠站与小五站镇连接线)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120,008,069 |
J1 | K240+(略).77 | 16.836 | 交通工程及(略)(含场区)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12,435,020 |
注:(略)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交工日期:(略)总工期日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略)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A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J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A1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按同时含有路基工程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路线长度计算、不含大中修工程》;
例如,XX标段,其中路基工程路线长度K0+000-K5+000,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路线长度K0+000-K10+000,同时含有路基工程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路线长度认定为5Km,反之亦然。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且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且路基工程路线长度、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路线长度均不低于20公里、不含大中修工程)。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略)。
3.1.3财务要求
①2020(略)
②营运资金(2020年度流动资产-2(略)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略)
A1(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略)),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1标段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略)。
J1(略):公路工程相关专(略),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略)。
J1标段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并持有交通(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同(略),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略)gov.cn)和“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略)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5近三年((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2020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9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略)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略)。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略)。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50万元人民币。J1标段: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略)。②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开标方式
6.1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略)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进行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略)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略)org.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略)org.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略)
(2)(略)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略)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略),省级交通运输(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道鹤大公路小五站镇至鸡东界段建设指挥部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略),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略)。在线自行选择(略),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略)(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略)。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