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1、设备技术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mm) | (mm) | (mm) | 单价 | 预算 | ||
|
| 6 层 6 站 6 门, 载重≥800kg, 速度≥1.0m/s |
|
|
|
| 245000 | ****000 | |
2 |
乘客电梯(无机房) 2 | 3层 3 站 3 门, 载重≥800kg, 速度≥1.0m/s |
2240mm 宽×2200mm 深 | 1 楼:3810mm, 2楼为3000mm |
4900mm |
2200mm |
2 台 | 215000 | 430000 |
3 | 配电柜 | 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方指定 | / | / | / | / | 1台 | 10000 | 10000 |
2、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 乘客电梯(无机房)一:共11台
电梯基本要求: | ||
1 | 梯型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2 | 数量 | 11台 |
3 | 载重 | ≥800kg |
4 | 速度 | ≥1.0m/s |
5 | 层站 | 6/6/6 |
6 | 控制方式 | 单控全集选 |
7 | 井道净尺寸(宽*深) | 2240mm 宽×2200mm 深 |
8 | 层高m | 1 楼3710mm, 2 至 5 楼均为2900mm |
9 | 顶层净高度 | 5100mm |
10 | 底坑净深度 | 2200mm |
11 | 轿厢净尺寸(宽×深×高) | ≥1500*1600*2400mm |
12 | 开门净尺寸(宽×高) | ≥900*2100mm |
13 | 开门型式 | 两扇中分 |
14 | 轿门 |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
15 | 轿厢壁板 |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
16 | 底板 | 拼花PVC仿**石 |
17 | 门套 |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
18 | 层门 |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
19 | 曳引机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
20 | 控制系统 | 采用32位微机VVVF全电脑网络控制系统,实现模块化设计,串行通讯 |
21 | 门机系统 | VVVF永磁同步无连杆门机 |
22 | 开门保护装置 | 红外线光幕≥125束 |
23 | 厅外显示 | 圆形金属按钮、蓝底白字LCD显示屏 |
24 | 轿内显示 | 圆形金属按钮、蓝底白字LCD显示屏 |
25 |
无障碍要求 | 残疾人操作箱,中文语音报站,轿厢后壁中间整块采用镜面不锈钢,后壁方增加不锈钢扶手 |
2.2 乘客电梯(无机房)二:2台
电梯基本要求: | ||
1 | 梯型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2 | 数量 | 2台 |
3 | 载重 | ≥800kg |
4 | 速度 | ≥1.0m/s |
5 | 层站 | 3/3/3 |
6 | 控制方式 | 单控全集选 |
7 | 井道净尺寸(宽*深) | 2240mm 宽×2200mm 深 |
8 | 层高m | 1 楼3810mm, 2楼为3000mm |
9 | 顶层净高度 | 4900mm |
10 | 底坑净深度 | 2200mm |
11 | 轿厢净尺寸(宽×深×高) | ≥1500*1600*2400mm |
12 | 开门净尺寸(宽×高) | ≥900*2100mm |
13 | 开门型式 | 两扇中分 |
14 | 轿门 |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
15 | 轿厢壁板 |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
16 | 底板 | 拼花PVC仿**石 |
17 | 门套 |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
18 | 层门 | 304 发纹不锈钢,厚度≥1.5mm |
19 | 曳引机 |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
20 | 控制系统 | 采用32位微机VVVF全电脑网络控制系统,实现模块化设计,串行通讯 |
21 | 门机系统 | VVVF永磁同步无连杆门机 |
22 | 开门保护装置 | 红外线光幕≥125束 |
23 | 厅外显示 | 圆形金属按钮、蓝底白字LCD显示屏 |
24 | 轿内显示 | 圆形金属按钮、蓝底白字LCD显示屏 |
25 |
无障碍要求 | 残疾人操作箱,中文语音报站,轿厢后壁中间整块采用镜面不锈钢,后壁方增加不锈钢扶手 |
3. 对电梯控制柜的专用要求:本项目中标人负责配电柜的安装与电源接入,配电柜至配电箱的电源电缆引入及配电箱由土建承包单位负责,配电箱至电梯的电源电缆接入由本项目中标人负责。特别提示,本次招标标的无机房电梯电梯控制柜应带主开关,包括但不限于曳引机、主板等控制回路、井道底坑等检修安全照明及插座专用分开关及其出线回路,机房及井道的接地等。
功能配置基本要求
基本功能(不限于) | 1.集选控制; 2.超载保护; 3.超载报警; 4.超速电气保护; 5.超速机械保护; 6.智能光幕保护; 7.门过载保护; 8.开关门时间异常保护; 9.开关门异常自动选层; 10.电动机空转保护; 11.电动机过载保护; 12.对讲机通讯; 13.警铃报警; 14.故障低速自救; 15.停车在非门区报警; 16.位置异常自动校正; 17.停电应急照明; 18.轿顶检修操作; 19.轿顶检修运行; 20.抗电磁干扰; 21.无呼自返基站; 22.满载直驶运行; 23.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 24.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 25.起动补偿;微动平层; 26.开门时间自动调整; 27.开门时间自动控制; 28.运行次数显示; 29.轿内照明自动控制; 30.轿内通风自动控制; 31.故障自动检测; 32.故障自动存储; 33.待机定期自检; 34.泊梯; 35.层高自测定; ★36.应急平层系统; 37.抱闸动作的双安全检测; 38.门停止运行功能; 39.底坑对讲机通讯; 40.同步电机磁极码静态测试; 41.视频电缆; 42.消防运行; 43.语音报站; ★44.刷卡系统,每户配6个IC卡,含可编辑读写卡器软件及硬件两套以上; ★45.监控系统(线路及监控设施由中标人负责接入机房值班室); 46.五方对讲(注:机房至值班室线路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接入安装)。 |
★交货时:合同签订 30 天内货到项目现场,货到项目现场后60 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施工现场地点。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设备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食宿费和加班
费等,优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产品安装
2.1投标人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中标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4安装调试须在产品到货后60 日历天内完成,中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5****监督局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发证,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3.1中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所必须的技术支持及技术咨询。
3.2产品应有专业的服务技术人员跟踪产品售后服务,提供联系电话,保证 24 小时能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
3.3所有培训,中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
3.4现场培训:中标人应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 2 人,其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检测、操作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等,须保证采购人技术人员能对产品进行熟练的操作和对产品进行日常养护及解决常见故障问题。
4、测试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
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2验收方法:
① 中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② 现场验收和测试:采购人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测试。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中标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③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人应在 1—2 天内派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包装箱内至少应包括安装、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同时,中标人应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数量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如有缺失,应负责赔偿。
④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产品,有关更换产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⑤产品及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5、质量保证5.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进口部件质量证明文件)等。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5.2电梯及电梯安装必须符合以下国家规范和要求(不限于以上所列,标准更新时,以更新的版本为准):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术语》(GB∕T 7024-2008 )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GB∕T 7025.1-2008)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7588-2003)
《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
《电梯试验方法》(GB∕T 10059-2009)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10060-201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与设计》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 50642-2011)
《电梯节能逆变电源装置》(GB∕T 37319-2019)
5.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整机质保期二年(曳引机、电梯控制柜(含主板、控制系统等软件硬件设施)、门机(含红外光栅等)的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日常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维护、维修保养等并相应取得电梯有关的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合格证书。
5.4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中标人应按国家标准履行电梯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在此期间电梯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问题都由中标人解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电梯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由中标人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5.5免费维保期内中标人应制定出详细的维保工作计划,对电梯至少每月保养二次,保养的内容及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确保电梯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6免费维保期内,电梯一旦发生故障,中标人必须接到报修电话后的 40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重大故障排除不得超过 48 小时,中标人如不及时赶到现场排除故障,招标人有权自行派人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故障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7该电梯在使用寿命内应有足够的备品配件供应,并且能在短时间内能够调拨到位。如因特殊原因厂家将停止生产该电梯的备品配件,中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使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购置库存以后将使用的备品配件。同时, 中标人应免费向招标人提供备品配件的图纸和资料,投标单位应该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电梯的备品备件配件清单及价格。
5.8中标人须免费提供足够的常用及专用检修设备和工具,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
5.9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维修保****公司,****公司和维修保养人员应符合维修保养资质要求,维修****制造厂受过此电梯的维修保养培训,并具有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经验。
5.10中标人应免费为招标人培训能够独立检查、操作电梯的人员 2 名,培训语言为汉语普通话。
5.11免费维修保养期结束后,中标人仍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公司的选择、审核,电梯的安全检查、办理各项年检手续,排除电梯故障等问题。有偿服务的费用不高于正常市场价。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
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验收方法:
① 中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② 现场验收和测试:采购人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测试。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中标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③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人应在 1—2 天内派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包装箱内至少应包括安装、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同时,中标人应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数量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如有缺失,应负责赔偿。
④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产品,有关更换产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⑤产品及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 3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发货前 30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发书面合格证明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97%;余下3%为质保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且货物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不计利息付清余款。
2、报价要求:本项目是由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工地提供投标货物、必备附件及备品备件的提供、运输、保险、整机安装(包括电梯部件吊装就位,各种安装用材料、工具,电梯井道脚手架搭设、拆除;预留轿厢内紧急呼叫信号线连接至机房)、调试及试运行、培训和售后服务(免费服务年限),以及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梯检测合格发证后交付买方使用等交钥匙工程,所有的费用全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