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门市**市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补充修改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1****门市**市垦造水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和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P2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农业农村局以开农农规5号、开农农规15号、开农农规16号、开农农规18号、开农农规19号、开农农规20号文批准建设……”,现修改为:“本招****农业农村局以开农农规[2021]15号、开农农规[2021]16号、开农农规[2021]18号、开农农规[2021]19号、开农农规[2021]20号、开农农规[2021]21号文批准建设……”
二、原招标文件P107页专用合同条款15.3.2条款③小点内容中“再缺项的依次执行2018年……平均信息价”,现修改为:“再缺项的依次执行2017年《**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计算,主要材料价格采用项目合同期的《**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平均信息价”。
三、原招标文件P107页专用合同条款16.1条款中“材料数量为按实完成工程量的定额消耗量”,现修改为:“材料数量为按实完成应予计量工程量的定额消耗量”。
四、原招标文件P107页专用合同条款16.1条款中“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批复工程概算中的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现修改为:“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结算价(含材料补差)不得超过本项目批复工程概算中的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
五、原招标文件P108页专用合同条款17.1条款第(2)内容中“执行**省……**市主要材料信息价格、”,现修改为:“按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垦造水田项目预算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执行2012年财政部、国土**部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缺项的依次执行2017年《**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执行、材料及设备价格依次采用各子项目发出开工令时当月份**市主要材料信息价格、”。
六、原招标文件P112页补充条款第26条“本项目的招标面积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面积,具体实施时应以发包人实际统筹的土地面积为准,发包人不承担由于实施面积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该情况进行考虑。”,现修改为:“本项目招标规模内子项目可能因用地无法统筹或其他客观原因而无法实施,承包人在投标时应予充分考虑,发包人不承担由于实施子项目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各子项目的招标面积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面积,具体实施时应以发包人实际统筹的土地面积为准,发包人不承担由于实施面积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该情况进行考虑。”
七、原招标文件P112页补充条款第27条“……,其综合单价执行经审核预算书的综合单价……且单项工程造价变化超过10万元以上(含10万),则……应予以调整,”,现修改为:“……,其综合单价执行经**市财政审核预算书的综合单价;当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预算时工程量清单中标明工程量对比相差超过±15%时,则……应予以调整,”。
八、原招标文件P112页补充条款第27条第②小点公式“S=0.85Qo×Po+(0.85Qo-Q1)×P1”,现修改为:“S=0.85Qo×Po-(0.85Qo-Q1)×P1”。
九、电子U盘中的立项批复文件中的开农农规定[2021]5号作废,以开农农规定[2021]21号(详见附件)为准。
十、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关于调整2020年度**市马冈镇大厂村垦造水田项目立项的批复》([2021]21号)。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日 期: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