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界自然资公告字〔****〕2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竞价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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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30 | **市青年**侧、东茂路西侧、****侧 | ****.71(合85.****亩) | 居住 | 居住70 商业40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4% | 不小于38% | **** | 20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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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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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商业设施占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7%,沿街商业需沿东茂路布置,其它指标按****规划用地函〔****〕44号文件执行。
备注:1、按拍卖方式供应,若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三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单位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绿建要求根据界建函【****】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11月29日至****年12月20日,到****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11月29日至****年12月20日,到****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12月20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12月21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12月22日15时****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招拍挂主持人的佣金费用由宗地买受人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五)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以上应价或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司或组织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注册具备法人和****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
(八)出让金缴纳两种方式:(1)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超过两个月缴纳的按违约处理。
(九)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规划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105 规划中心:****-****839
开户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银行帐号:200********110********
九、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解释为准。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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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