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市本级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1/12/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市本级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1.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变更为: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上述四个险种,各采购人可以在其中自行选择险种投保(除上述四个险种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强制投保险种,为必保险种)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文件中相应部分自行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六、保险费率(按优惠率报价)变更为:“保费优****公司****管理委员****政府采购单位购买车辆商业保险时优惠比例(无其他任何浮动)。根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商业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管理委员会规定执行,各投标人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由各投标人自主报价,新车、旧车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65-1.35之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地区车险标准保费如在有效期内发生变动,凡在标准保费变动后投保的车辆,按新的标准保费计算实缴保费,但保费优惠率不变。” 3.招标文件第六章开标一览表表格格式变更为: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系数(系数乘积)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30分,新车自主核保系数与渠道系数的乘数乘积最高上限价为0.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旧车自主核保系数与渠道系数的乘数乘积最高上限价为0.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变更为:“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系数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30分”。 5.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16日9点45分 其余内容不变。 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红岭大厦22楼 联系方式:0774-****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高中西侧)10楼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0774-****354
********中心)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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