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权:武义县泉溪镇泉二村菜场豆腐摊位1号
标的情况说明 | ||||||
标的物名称 | 经营权:武**泉溪镇泉二村菜场豆腐摊位1号 | |||||
标的物地址 | 武**泉溪镇泉二村 | |||||
标的物现状 | 产权性质 | 集体资产 | 经营品类 | 豆制品类 | ||
房屋楼层 | 1 | 标的物所在楼层 | 1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承包情况 | 有 | |||
承包要求 | 承包期限 | 2年 | 履约保证金 | 3000元 | ||
使用限制 | 须严格按照市场划分功能范围内经营,不得占道、越线及超范围经营。 | |||||
备注 | 水电费抄表前由产权人负责,抄表后承包人负责,承包期间产生的所有税、费由承包人承担,新承包款、期从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水费电费按月缴纳,未尽事宜按签订的承包合同履行。肉的价格不允许高于市场价格 | |||||
竞价说明 | 起始价 | 8万元/年 | 保证金 | 1万元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佣金 | 成交价的3% | |||
承包款缴纳方式 | 一年一付 | 优先权人 | 无 | |||
是否设保留价 | 否 | 其他 | 水、电费每月缴纳一次 | |||
备注 | 本表提供关于标的物现状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付依据,以实际移交日现状为准,请竞价人务必亲身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面积数据及标的现状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 |||||
特别提醒 | 竞得人须在2021年12月10日16****公司付清成交款及成交价3%的佣金(户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商行壶山支行,账号:201********4536)。请有意者认真查看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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