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燕滨路北侧金水湾小区22-1-301号房产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02345002
**省**市杨店子镇滨河村燕滨路北侧金水湾小区22-1-301号房产
交易项目编号:S(略)D(略)
发布时间:(略)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省**市杨店子镇滨河村燕滨路北侧金水湾小区22-1-301号房产 | 项目编号:S(略)D(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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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信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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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1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10 | 挂牌日期:(略)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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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略)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包括实物现状、(略)。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且自愿承(略)。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略),不得以不了解(略)。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略),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略):(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略)查文件等内容,已对受(略),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状况为由,向转让(略)(包括(略)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2)已自行(略),并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3)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4)同意配合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划转手续和资产交割手续;(5)同意标的资产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按规定缴纳;(6)如果非因转受双方主观原因致使标的资产权属不能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双方解除(略),并互不追究相互违约责任;(7)同意标的资产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不动产转移登记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不动产转移登记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https://(略)com/dzsw/detail/(略).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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