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繁华大道以南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延乔路段)EP(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1
项目名称:繁华大道以南市(略)(延乔路段)EPC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文件第49页“投标人奖项、荣誉”项要求:“(略)来,投标人监理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
建议调整为:“2016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监(略)(或市政桥梁)工程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的,每项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3分;(略)。
答:(略)
2.该项目招标文件2.2.3条投标人奖项、荣誉: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监理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 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6 分。
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通常是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进行分类,并不再往下分,因此,建议此条修改为:投标人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 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 2 分,本项满分 6 分。
答:(略)
3.招标文件原文: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1) 投标人业绩:“2016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5000 万元的,每个得 3 分,满分 12 分。”
问:参照贵单位以往招标的市政道路监理项目,请问“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略)
联系方法:
单位:(略)
地址:**县(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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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繁华大道以南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延乔路段)EPC工程监理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