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20〕1号)要求:加大购买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探访、监护评估、心理疏导、(略)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讯等必要费用。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未成年(略),提升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水平,引导学习自我(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宣传了解儿童福利相关政策。计划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形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服务,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二、项目名称
滁州市民政局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三、招标方式
询价。
四、服务对象及要求
(一)服务对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二)服务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活动,购买服务时间为1年,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35人,每人活动经费投入不低于100元(主要用于学习类(略)),承接的社会组织要做好社会资源链接。活动的开展要从农村到学校,从家庭到企业,从儿童到父母,空间、时间(略)。
五、招标采购服务内容及预算资金
主要活动内容:1.儿童福利政策宣讲;2.未成年(略).强化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落实主体责任;4.儿童自我保护技能和心理沟通知识。预算资金7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略));
3.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略) 3A(含 3A)以上;
4.本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服务范围应包含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投标报(略)
所投(略)(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必须全封闭,在信封封面标明采购项目、社会组织名称。投标社会组织在标书中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
2.社会组织情况综合简介;
3.磋商响应函;
4.磋商业绩承诺函;
5.授权委托书;
6.技术力量配备;
7.活动(略)
8.其他文件。
标书必须用(略),有封皮、目录、页码、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无以上说明,投标报价视为无效,采购单位不予接受。
提示: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服务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滁州市民政局网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8:00至2021年12月7日下午17:30前(工作日时间),在滁州市民政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75号)5楼511社会事务科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采购单位
滁州(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滁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日
滁州市民政局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