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略)受(略)的委托,对**高新区工七路东段(东环路—工七路辅路)及工七路辅路(工五路-工七路东段)建设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高新区工七路东段(东环路—工七路辅路)及工七路辅路(工五路-工七路东段)建设项目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2、招标编号:(略)
二、发布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发布日期:(略)
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三、评审信息:
1、开评标日期:(略)
2、开标地点:(略)
3、评标地点:(略)
4、评标委员会成员:杨卫东(业主评委)、归志华、彭涛(略)。
四、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畅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略)
项目经理:焦永威 注册编号:豫(略)
设计负责人:(略)
工期:(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九一建设工(略)(联合体牵头人)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略)
项目经理:时晓艳 注册编号:豫(略)
设计负责人:(略)
工期:(略)
第三(略):**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略))
**都市综合(略)(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略)
项目经理:何彬 注册编号:豫(略)
设计负责人:王军星 证书编号:GX(略)
工期:(略)
五、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各有关当(略),请于本公示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