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备采购及维**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心消防安防设备采购及维**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以****以**省烟草专卖局会议纪要第19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中心
(2)规模:消防安防设备采购及维修保养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备采购及维**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服务期 :3年
招标范围: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备采购及维修保养
合同估算价: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条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成立及成立时间不满审计报告要求年限的投标人可提供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截图)。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网》(www.****.cn/)办事指南栏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12月03日0:00时至2021年12月0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4日 13时3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管理局.开标室六(地址:**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许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7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胜利路64号 | 地 址:**市五四西路61****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人:许先生 |
电 话:0971-****067 | 电 话:0971-****7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