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新媒体推广宣传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二)项目名称:**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新媒体推广宣传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简介:本项目拟选聘 1 家宣传推广服务机构,综合运用短视频、移动客户端、微博等优质新媒体**,对“十四五”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等进行专题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新媒体产品优势,多渠道、多平台同步热推、联动传播,推动本次专题宣传活动成规模、出亮点、见实效,进一步增加内容曝光量、全网参与度及话题讨论量,为加快建设具有******中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服务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3月
(六)采购预算:20万元。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七)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比选申请人截止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方式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
(二)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1)现场办理:持购买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至****(**省**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完成报名登记。
(2)网络办理:将购买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后电话联系我司工作人员(卢女士 028-****6996-812、135****8137)完成报名登记。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7日10:00-16:00。
标书款收取方式:①现金(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②银行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公司;账号:128********0901;开户行:****公司**府城大道支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的,****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下账截止时间同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0:00(**时间),地点为****开标室(**省**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1402号)。
五、本比选邀请在****官网(http://cds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地 址:**市蜀锦路68号C栋11楼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28-****1735
代理机构(全称):****
地 址:**市**区**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28-****6996-812、135****8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