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内容: “渠县****年(略) 五、六、七标(略)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的“渠县****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施工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1.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略))原:“3.1(6)其他(略):施工员、质量(略),以上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或资格证书,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现变更为:“3.1(6)其他(略):/。” 2.第二章投(略):“1.4.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略)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现变更为:“1.4.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原:“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现变更为:“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4.第九章投标文件(略),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三)近年财务状况格式中原银行信贷证明无须提供。 5.其他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招 标 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