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十字镇中心小学南大门及附属工程新建项目答疑第(1)次
****小学南大门及附属工程**项目答疑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小学南大门及附属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有关澄清第(1)次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农民工工资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期限:工程竣工结算后,未发生拖欠问题的,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提出申请,经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管部门审核后,无息退还或办理保函解除手续。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2%(精确到万元)”更改为:“农民工工资担保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金融机构工程保函;期限:工程竣工结算后,未发生拖欠问题的,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提出申请,经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管部门审核后,无息退还或办理保函解除手续。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2%(精确到万元)”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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