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取条件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08号)****发展中心《关于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选用要求的通知》(榕路工[2018]332号)文件要求,****中心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的选用工作。经我中心研究,决定从符合相应条件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中随机抽取确定2022年至2023年中心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审核中选单位。
2.项目概况
2.1 服务地点:**县
2.2 项目规模及工作内容:****2022年至2023年专项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工程及列管理费开支项目的招标代理和竣工决(结)算审核,计划**费合计约人民币贰亿元。
本次中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所服务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含招标文件编制,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编制施工合同清单和后期清单勘误审核等业务)并提供标后备案档案3套;中选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负责所服务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包含**费和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其他各项决算费用)的审核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对中选单****中心《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心《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各相应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3 服务时间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以设计文件审查纪要时间为准)。
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送审的项目。
3.取费标准:
3.1养护工程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为基数,按闽价〔2002〕服61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算,****政府交易平台简易招标项目,按闽价〔2002〕服61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计算;
3.2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咨询费以**费控制价(不含暂列金)为基数,一般项目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或标底的编制”收费标准的50%计取,标线、护栏、标志牌等安保类项目及清灌缝等工作内容单一的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的40%计取。
3.3竣工决(结)算的审核费以送审工程**费为基数,一般项目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的“工程预算、结算、标底、投标报价的审核”收费标准的50%计取,标线、护栏、标志牌等安保类项目及清灌缝等工作内容单一的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的40%计取。
4.资格要求
4.1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①在****建设厅发布的《**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系统》2021年第三季度的信用评分排名列表前10名(含并列),无不良行为扣分,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代理机构。
②****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08号)文件要求,中标代理机构应对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响应,其中包括:中标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并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招标文件编制人等,详见《办法》规定。
③重大项目或**费≧3000万元且委托人有明确要求时,中选招标代理机构须设1名能熟练掌握造价编制人员常驻****。
④提供招标代理营业执照、造价咨询营业执照及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上述凭证要求提供网页截图或者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2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资格要求
①在****建设厅发布的在《**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2020年企业信用分年度排名列表前10名(含并列),无不良行为扣分,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
②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上述凭证要求提供网页截图或者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8时30****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参与招标代理或竣工决(结)算审核投标需一次性提交人民币伍仟元整,若同时参与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审核投标,需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应备注“2022年至2023年招标代理投标保证金”、“2022年至2023年竣工决(结)算审核投标保证金”或“2022年至2023年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审核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
开 户 行:中信**山支行
账 号:734********00130666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请投标单位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00分****中心六楼会议室(收件人:俞工;联系方式:183****06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需包含资格要求对应的文件。
7.评标办法
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时间)组织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中选单位。招标代理与决(结)算审核机构不能同时中选,先抽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中选单位不参与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随机抽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代理或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该类单位选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及结果公示同时****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cn****中心六楼公告栏等媒体上发布。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9日。
9.监督人:****纪检员
监督电话:0591-****2376
10.合同终止
若中选机构出现以下情况,我中心可终止与该机构的服务合同,并重新从本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10.1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条款;
10.2两次及以上未能按****发展中心效能考核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10.3在完成任务时出现重大失误,情形特别严重的(如造价勘误变动超过10%,因招标代理原因被投诉两次以上等);
10.4以接受挂靠等方式将资格转让给他人的;
10.5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共、个人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
10.6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由于中标服务机构原因(包括上述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服务机构应赔偿相应损失,必要时,我中心可从中标服务机构的服务费中进行扣除,扣除比例范围为20%-100%,以中心议定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镇洪甘路12号榕路大厦6楼
邮 编: 350001
联系人:俞工
电 话:183****0625
附:1.投标文件
2.《****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08号)
3.《****公路局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选用要求的通知》(榕路工[2018]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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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