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镇骑岸片区(12个村居及骑岸街道)垃圾(略)
招标公告
十总镇骑岸片区(12个村居及骑岸街道)垃圾清运外包已经批准,所需(略)。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 十总镇骑岸片区(12个村居及骑岸街道)垃圾清运外包
二、项目地点:本项目垃圾清运范围包括张沙村、骑岸居、骑北村、爱民村、上雁村、五总居、东场村、渡海亭村、岸西村、沧南居、育民村、季家庄等12个村居及骑岸街道。
三、项目规模及最高限价:骑岸片区(12个村居及骑岸街道)全包。最高限价叁拾万元整。
四、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
五、(略)
1、垃圾清运要求:
(1)服务内容:张沙村、骑岸居、骑北村、爱民村、上雁村、五总居、东场村、渡海亭村、岸西村、沧南居、育民村、季家庄等12个村居及骑岸街道的垃圾房、临时堆放点、垃圾桶内的垃圾清运(包括装车、运输)。垃圾清运至十总转运站(十总转运站提档改造期间,垃圾送至五甲转运站,投标人报价包括此期间的费用,发包人不再承担与此有关的支出)。
(2)清运频次: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单位要求,在每天上午11:00前(十总转运站改造期间,清运时间调整至中午或下午)将服务范围内各收集点的垃圾清运干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将收集点周边的散落垃圾清扫干净,确保收集点周边干净整洁。发包单位要求增加清运频次的,提前向中标人提出,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3)服务质量标准:垃圾收集与清运根据实际情况,由中标人配足设备和人员,做到(略)(建筑垃圾除外),入桶的垃圾必须清运,不得倒出桶外;所有垃圾运送至镇垃圾中转站,沿途不得洒落滴漏。
2.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略),自发包单位指定时间之日起开始服务工作。
3.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中标人,必须在签订(略),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略),经确认无质量、信誉等问题并办理正常交接后30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4.其他:
(1)除发包单位提供四辆清运车的保险费用、四名(略)他设备、人员(其中有一名发包单位提供的操作工2022年4月份到龄,到龄后,发包单位不再增补操作工,由中标人安排替补人员,发包方不承担相关的费用)及其产生(略),包括车辆的油费、维修费等,人员的使用费、人员保险等。中标人的总(略),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2)中标人聘请的驾驶员、操作工等相关人员须办理意外保险(发包单位提供的4名驾驶员和4名操作工除外),保险办理后送至发包单位备案。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运,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略),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发包单位有权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间不定)、监督和考核。若中标人不按要求进行垃圾清运或被投诉并查实,根据问题大小,发包单(略)。服务期内,如发现因中标人单方面因素而做不到日产日清的,发现1次,罚款100元,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1次,罚款500元。如清运时(略),发现1处罚款100元。
(4)如中标人专门的清运车发生故障,则应自行聘请社会车辆,确保完成转运任务(发包单位不予补贴)。
(5)中标人须按时对发包单位提供的三辆清运车进行保养和维修:行驶5000公(略),使用机油品牌超级金德乐或格斯特或特浦朗克。如需更换轮胎,应使用正宗的正新700R16加强全钢轮胎。对发包单位提(略),中标人(略),由发包单位安排人员监督实施。
(6)服务期间,中标人不得向其他相关单位或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7)中标人在承包合同期满后,发包单位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中标人应配合完成,服务经费按原中标价格折天结算。
(8)发包单位(略),将提前以书面形(略),并核(略),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9)因不可抗拒事件致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书面通知发包单位,并提(略),以减轻可能给发包单位造成的损失;如致使合同提前终止的,发包单位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支付清运费。
(10)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或缩减服务项目,不得降低服务水准,否则支付违约金5000元。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略)
七、项目付款方式和时间:本项目合同履行时间1年,按季度结算,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协商确定。付款需凭发(略) 。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低价中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略),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略)(现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参加投标时请带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200元整,投标人将(略)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一起密封,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其他事项
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消除各类事项隐患,杜绝(略)。对所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发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 。
3、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报名和开标时间:(略)午9:00--9:30报名,
2021年12月16日上午9:(略)
投标地点: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总镇司法所三楼)。
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略)
十总镇骑岸片区(12个村居及骑岸街道)垃圾清运外包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略)
十总镇骑岸片区(12个村居及骑岸街道)垃圾清运外包
投 标 书
那他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一)根据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招标公告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 元 角 分,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
(二)我单位保证本项目质量达到 发包单位要求 。
(三)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略)